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形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正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催生了“租赁机器人”这一新兴商业模式。
2026年7月4日,中国人形机器人百人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引导情感陪伴人形机器人发展的倡议,强调了加强质量管理、保障使用安全以及防范人身伤害风险的重要性。同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器人分会也发出了共同践行科技向善、推动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此前,在2026年6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鼓励探索“人形机器人即服务”模式,通过按效用付费、经营性租赁等创新商业手段,降低用户的使用门槛,加速市场推广。
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2日,中国机器人租赁相关企业数量已达15.3万家。2025年全年,该类企业累计注册量为3.82万家,同比增长55.7%,表明机器人租赁市场正日趋活跃。然而,伴随市场活跃度提升,安全与权责划分问题也日益突出。在租赁过程中,机器人因自身故障、场地环境等多种因素导致伤人、损坏设施的事故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关注,责任划分问题已成为行业焦点。
《法治日报》记者近期就人形机器人租赁中的责任划分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因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租赁方通常担责
2026年3月,山东省临沂市某商场发生一起意外。在一次人形机器人表演中,一名儿童跨越警戒线近距离接触机器人,导致在执行武术动作的机器人机械腿意外触碰到该儿童,造成其受伤。据涉事机器人租赁从业者刘晓程回忆,机器人接收指令后未能及时中断动作,事后公司承担了所有医疗及营养费用。
北京白海豚科技有限公司的租赁商唐义翔也曾遇到类似情况。2026年5月,他在湖北省武汉市某学校进行机器人表演活动时,因操作人员误触,机器人进入阻尼模式并意外摔倒,导致机身摄像头受损。唐义翔表示,此次事故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维修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刘晓程介绍,在实际合作中,其公司合同条款主要涉及付款方式、表演时长等基础内容,对事故责任划分的细化很少。据他了解,行业内普遍认为机器人运行是人为操控的,此类事故虽然罕见,但一旦发生,责任多归属于操作方。为避免纠纷并维系合作关系,租赁企业通常会主动承担全部责任。
复杂成因使责任认定陷入困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仅因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责任相对明确,但一旦事故涉及场地环境、设备状态、人为操作等多重因素,责任认定便会变得复杂。
浙江省的机器人租赁从业者李先生讲述了一起因权责模糊引发的纠纷。2025年12月,其公司为杭州某餐饮店的开业活动提供人形机器人表演服务。活动现场铺设的红毯导致机器人重心偏移倾倒,砸坏了门店外的饮料机。主办方将事故原因归咎于李先生一方操作不规范。李先生表示,已提前告知主办方需确保场地平整。由于合同未对该类场景的权责进行约定,双方最终私下调解,各自承担了损失。
为规避事故纠纷和降低经营风险,一些租赁方选择将风控措施前置。多位从业者表示,在接单前会仔细核查活动场地的地面材质、人员动线、空间格局等关键信息,并在现场表演中始终坚持安全优先原则,安排专人全程操控设备并随时准备启动紧急制动。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指出,若事故主要由操作失误造成,如出租方操作人员控制不当,出租方通常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此时出租方提供的是“设备+操作+技术服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张力进一步解释,若事故主要因场地外部原因引起,如地面不平整、过于光滑,或主办方未设置围栏等,主办方则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作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或公共场所管理者,主办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事故主要源于产品设计或制造缺陷,或生产厂商未充分提示使用限制,生产厂商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莹举例说明,若事故由多种原因导致,例如机器人稳定性不足,租赁方未进行现场测试,且主办方隔离观众措施不到位等,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分别侵权。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分担;若责任比例难以区分,也可能平均分担或承担连带责任后再进行内部追偿。
设备损耗定损标准尚待统一
此外,机器人在租赁和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和损坏,其责任界定也成为从业者面临的突出问题。
业内人士坦言,由于机器人的物流和检修成本高昂,设备损耗的权责界定有时会直接影响租赁方的盈亏,因此设备的定损赔付结果至关重要。然而,对于机身划痕、关节磨损等细微损伤,究竟属于正常使用损耗,还是承租方保管不当或操作失误所致,目前行业内尚无统一的判定标准。
拥有20余台设备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刘晓程已形成一套自己的判定标准:对于明显因使用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机身轻微划痕等情况,若无明显人为暴力损坏痕迹,则视为常规损耗,一般不予追责。
刘晓程表示,设备损坏不仅会产生直接维修成本,还会因维修期间无法接单而产生高额的隐形经营损失。规模较大的租赁企业通常拥有充足的利润空间来消化日常设备维修成本。
对于资金实力较弱的小型租赁商而言,扣除设备押金成为覆盖维修成本的主要手段。据记者调查,普通人形机器人单日租赁押金普遍为数千元,部分高端机型的押金甚至接近设备原值。由于行业内缺乏第三方专业定损机构,定损规则和赔付标准多由租赁方单方制定,若租赁方判定机器人有人为损坏,便会扣除押金,这由此引发了不少商事纠纷。
湖南省的租赁商曾先生就曾陷入押金纠纷。2025年10月,一名客户以裸租模式租赁了一台人形机器人,并足额支付了租金和押金。设备归还后,曾先生发现机器人的机械臂出现关节卡顿故障,便按照返厂维修费用扣除了相应押金。但客户坚决否认操作失误,并声称设备在交付前就存在卡顿问题,要求全额退还押金。
双方协商无果后,客户以“定损标准不合理、扣款无合法依据”为由提起诉讼。在被起诉后,考虑到自身证据留存不够完整且举证耗时费力,曾先生最终选择全额退还了此前扣除的押金。
定损纠纷的频发,促使保险成为行业寻求破局的新思路。据媒体报道,2026年4月17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全国首例具身智能机器人保险理赔。上海机器人租赁平台擎天租旗下一台机器人在使用过程中意外倾覆,最终获得了保险公司5976.87元的赔付。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具身智能机器人保险首次从保单设计进入实际商业运营场景。此后,同一险种下也陆续出现了其他赔付案例。
然而,目前这类保险产品尚未普及。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租赁商对机器人投保渠道和规则并不了解。有从业者表示,机器人保险尚处于早期阶段,相关保险产品的细化和推广仍需时日。